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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中心研究开发经费补助的通知
各镇、街道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与产业化,根据市委[2009]24号《中共义乌市委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中心研究开发经费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本次补助主要支持国家级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农业科技企业、义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义乌市科技型企业以及义乌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支持企业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 2、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资信度高,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执行情况良好。 二、补助标准 1、对国家级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农业科技企业),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每年企业实际投入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1.5%以上的,按实际投入研究开发经费分别给予50%、30%的补助; 2、对义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义乌市科技型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每年企业实际投入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1.5%以上的,按实际投入研究开发经费给予20%的补助; 3、对义乌市级企业研发中心,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每年企业实际投入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1.5%以上的,按实际投入研究开发经费给予20%的补助; 4、获奖企业每年补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实际入库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 三、申报须提交的材料与要求 1、申请报告 2、义乌市科技创新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义乌市科技局http://kjj.yiwu.gov.cn可下载) 3、附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认定文件、研发经费投入清单、票据、技术合同文本、技术转让票据、2009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申请报告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义乌市科技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抓紧做好材料组织申报工作,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稠州中路387号科技大楼),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5312637、85310848。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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